【专项练习】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不定项专项训练习题(4)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来学网

  【大题1·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据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银行

  【答案】D

  【解析】支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下列记载事项中,甲公司可以授权乙公司补记的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确定金额

  D.付款人名称

  【答案】BC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3.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有权向P银行行使追索权

  C.P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D.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CD

  【解析】(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内(2014年2月28日前)提示付款,属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3)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选项B错误)。

  4.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4年2月18日起3个月

  B.2014年2月18日起6个月

  C.2015年3月3日起3个月

  D.2015年3月3日起6个月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大题2·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

  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万元货物,约定使用支票支付货款,甲公司收货后于3月11日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P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3月15日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将支票金额填写为12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3月16日丙公司委托其开户行Q银行收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基本当事人的是(  )。

  A.P银行

  B.甲公司

  C.乙公司

  D.Q银行

  【答案】ABC

  【解析】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甲公司)、付款人(P银行)与收款人(乙公司)。

  2.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签发支票时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的是(  )。

  A.支票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答案】AB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关于该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自出票日起10日

  B.自出票日起6个月

  C.自出票日起2个月

  D.自出票日起1个月

  【答案】A

  【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4.如果P银行以甲公司的存款金额仅为1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有权(  )。

  A.向Q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B.向P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C.向甲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D.向乙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答案】CD

  【解析】(1)选项A:Q银行只是委托收款中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并非票据当事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2)选项B: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3)选项CD: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虽然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记载票据金额,但一经记载,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按照该记载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甲公司的损失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大题3·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

  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4年7月20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该支票在未补记收款人名称时(  )。

  A.支票无效

  B.不得交付给收款人

  C.不得背书转让

  D.不得提示付款

  【答案】CD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该支票的票据权利最终归属于(  )。

  A.甲公司

  B.P银行

  C.乙公司

  D.丙公司

  【答案】D

  【解析】丙公司是最后一个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是该支票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3.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的“违约金5万元”字样属于(  )。

  A.任意记载事项

  B.相对记载事项

  C.绝对记载事项

  D.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

  【答案】D

  【解析】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分为必须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如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和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如签发支票的原因、相关交易的合同号码)。

  4.关于丙公司于2014年7月20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P银行应当付款

  B.P银行应当拒绝付款

  C.丙公司将丧失票据权利和民事权利

  D.丙公司将丧失票据权利,但仍享有民事权利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CD: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大题4·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

  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已经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P银行

  D.Q银行

  【答案】A

  【解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2.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背书行为的是(  )。

  A.甲公司将汇票交付乙公司

  B.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

  C.丙公司持汇票向Q银行办理贴现

  D.汇票到期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属于出票行为;(2)选项C:贴现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3)选项D:委托收款属于“非转让背书”。

  3.下列当事人中,属于该汇票债务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银行

  【答案】ABC

  【解析】(1)票据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丙公司)、承兑人(甲公司)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均为持票人的债务人。(2)P银行只是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中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并非该商业承兑汇票的债务人。

  4.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该汇票贴现时,计算贴现利息的贴现天数是(  )。

  A.28天

  B.29天

  C.30天

  D.31天

  【答案】D

  【解析】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在本题中,承兑人甲公司在异地,因此,贴现天数应当在28天(9月8日~10月5日)的基础上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5.关于该汇票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未发货,甲公司可以拒绝付款

  B.乙公司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C.Q银行是善意持票人,甲公司不得拒绝付款

  D.Q银行遭拒付后,可从丙公司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答案】CD

  【解析】(1)选项A: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选项B:已经承兑的汇票,由承兑人(甲公司)承担第一付款责任;(3)选项C:如果持票人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当事人,享有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4)选项D: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答案】A

  【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4.如果P银行以甲公司的存款金额仅为1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有权(  )。

  A.向Q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B.向P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C.向甲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D.向乙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答案】CD

  【解析】(1)选项A:Q银行只是委托收款中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并非票据当事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2)选项B: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3)选项CD: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虽然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记载票据金额,但一经记载,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按照该记载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甲公司的损失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小编: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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