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的人员一定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9年01月08日 来源:来学网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安徽新梦想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安徽新梦想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安徽新梦想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安徽新梦想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安徽新梦想—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安徽新梦想(点击进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