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模拟】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试题十八

2020年01月15日 来源:来学网

  1.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行为的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正确答案:B

  解析:(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解析:(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2)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界定要约的两个核心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

  3.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正确答案:A

  解析:“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1个月内”即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得撤销。

  4.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正确答案:C

  解析: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4月5日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原要约才失去效力。

  5.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解析:(1)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中无价格,内容不具体、不确定,属于要约邀请;(2)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达只要甲厂同意5万元/台的价格,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3)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对乙厂10月10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属于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4)乙厂10月19日的复函,亦是对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构成新要约,同时也使得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失效。(5)由于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也就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视为新要约。

  6.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正确答案:B

  解析:陈某未在信件中载明承诺开始日期,承诺期限应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5月9日)开始计算。

  7.2017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径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在本题中,甲应当及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否则,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依约履行。

  8.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解析: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时,合同达到了“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状态。合同即成立。

  9.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正确答案:C

  解析:虽然甲、乙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是乙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前,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发货),甲公司接受(清点入库),此时该合同成立。

  10.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德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

  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正确答案:B

  解析: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11.甲向某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该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并按照图书标价的6折要求甲支付购书款。甲则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电子邮件属于要约

  B.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构成要约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在本题中,甲只是询问是否出版,并未明确购买数量等,也无“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其行为不构成要约,出版社的行为则构成要约。

  1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两份函件同时到达甲公司。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一时疏忽,仅将第一份函件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公司未能成功缔约的原因是(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正确答案:A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企业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正确答案:B

  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悉。

  14.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正确答案:B

  解析:(1)甲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甲公司不得撤销要约;(2)乙公司对原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

  1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

  1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B,C,D

  解析:选项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该要约压根儿未生过效,谈不上失效。

  17.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按“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

  18.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各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招标公告

  C.拍卖公告

  D.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1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作了准备的要约

  正确答案:A,B,D

  解析:选项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只要没有法定的不得撤销事由,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2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直接影响该格式条款的效力;(2)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无效。

  21.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双方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明确约定,且双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B.甲公司应当在上海交货

  C.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D.乙公司应当在上海付款

  正确答案:A,C

  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

  2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3.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正确答案:正确

  解析: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4.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视为有效承诺。( )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5.要约只要是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即送达。( )

  正确答案:正确

  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 ,即为送达。

  26.王某通过Email向张某发出要约,张某回复邮件作出承诺,已知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地,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地。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乙地。( )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承诺的收件人为要约人(王某),本题合同的成立地点应当为甲地。

  27.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8.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29 [简答题]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解析:(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根据规定,要约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二是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本题中,该信函内容具体明确,且甲公司明确表示如果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该函件符合要约的条件。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本题中,乙公司对价格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其回复函件属于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在本题中,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乙公司不得撤销要约。甲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买卖合同成立。

  30 [简答题]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3天内承诺有效。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由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解析:(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属于要约。

  【解析】①该电报内容具体确定;②“3天内回复有效”表达了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2)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本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价款和数量均作出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3)甲公司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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