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餐饮公司自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受疫情影响,享受餐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2020年5月购入一台大型烤箱,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买价为100万元,税率为13%,进项税额为13万元,按照固定资产核算,未抵扣进项税额。2021年4月甲餐饮公司取得餐饮收入按照规定开始缴纳增值税。已知,固定资产净值为102.64万元。甲餐饮公司2021年5月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 A.
    (来学网)13万元
  • B.
    (来学网)11.81万元
  • C.
    (来学网)14.69万元
  • D.
    (来学网)13.34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抵扣。选项B当选,其计算分析过程如下:(1)购进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本题中,2020年5月购入烤箱,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2021年4月开始缴纳增值税,故延迟到2021年的5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甲餐饮公司2021年5月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2.64÷(1+13%)×13%=11.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