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承包费用部分数据,见表4-7。
(来学网)
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条款如下:
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扣除措施项目费用和暂列金额)的15%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均摊抵扣。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按每次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3.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与材料预付款同期支付;单价措施项目在开工后前4个月平均支付。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时,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5.承包商报价管理费率取10%(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取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
6.规费率和增值税率合计(简称规税率)为16%(以不含规费、税金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为基数)。
7.竣工结算时,业主按总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见表4-8。

施工过程中,4月份发生了如下事件:
1.业主确认某临时工程需人工50工日,综合单价90元/工日;某种材料120㎡,综合单价100元/㎡。
2.由于设计变更,业主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共计30000元。
【问题】
1.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多少元?
2.开工前业主应拨付的材料预付款和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为多少元?
3.1~4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分别为多少元?
4.5月份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实际总造价和竣工结算款分别为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