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管桩基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来学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现场使用钢筋加工机械在室外进行露天冷拉调直时,仅在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后即进行作业,操作人员离受拉钢筋1.5m。用于控制延伸率的装置未装设限位标志,下午1时钢筋在进行冷拉调直时突发断裂导致一名作业人员腹部被钢筋插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二:在工程施工进行到第7个月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G工作停止施工1个月。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按期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赶工费索赔。根据合同约定,赶工费标准为18万元/月。
事件三:在H工作开始前,为了缩短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的异节奏流水施工调整为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异节奏流水施工横道图如图2所示(时间单位:月)。

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计划工期能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为保证工程进度目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哪条施工线路?
2.事件一中,写出钢筋加工机械的错误之处并改正。
3.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流水施工调整后,H工作相邻工序的流水步距为多少个月?工期可缩短多少个月?按照图2格式绘制出调整后H工作的施工横道图。
典型案例专训(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