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沿海地区某群体住宅工程,包含整体地下室、8栋住宅楼、1栋物业配套楼以及小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等业态丰富、体量较大。M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后按规定进场施工。工期自2021年6月30日到2022年12月30日。
施工合同中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合法分包,专业分包过程中,总承包单位认为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不属于其合同义务,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土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上述单位均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提出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整改。
2021年度该项目需要钢筋总量为2000t,每次采购费为1000元,采购单价为4000元/t,年仓储费率为5%。
住宅楼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外架为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到设计高度后对材料与构配件质量、搭设场地、支承结构件的固定进行了验收。
在后续安全检查中,根据《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有关规定再一次强调了施工安全事故预防管理要求,如应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警戒区等。
因工期十分紧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向质监站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主体结构的分阶段验收,质监站相关人员同意后,施工单位自行采用标准养护试件对现浇混凝土结构进行实体检验。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主体验收,发现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未拆除。
节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员和施工员进行了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项目竣工后,项目工程资料形成宜按照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竣工验收资料中单位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归质量部门负责。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对工程资料的分类,组卷过程中,施工资料目录与施工资料分开组卷,部分工程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组卷,则合并到后按分部工程组卷,电梯分型号统一组卷。
【问题】
1.M施工总承包单位关于其专业分包合同义务的说法是否合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上述分包行为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并说明相应理由。
2.该项目2021年度最小钢筋费用总和为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3.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还有哪些?脚手架搭设到设计高度后还需要对哪些技术资料进行验收?
4.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管理要求还有哪些?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哪些?
5.指出主体结构工程验收中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混凝土实体检测方法有哪些?节能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还有哪些?
6.竣工验收资料中还有哪些资料归质量部门负责?简述背景资料中组卷过程中不妥之对应的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