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公司为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为A公司的供应商,A公司所购进货物已经全部销售完毕,但是甲公司无法及时开票,跟A公司商定,先支付60%的货款,待开具发票时支付剩余40%的货款。
(2)乙公司为境外公司,A公司购进乙公司商品,销售给购货方,商品相关销售数量及价格都由乙公司确认,当购货方销售商品达到一定数量后,乙公司按一定比例给购货方支付返利,返利由A公司代为支付,相关金额从A公司应支付给乙公司的货款中扣除。
(3)A公司以前年度计提了一部分库存商品滞销的预计损失,按照存货账面价值的40%,预提了准备金,并已经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该批存货在2023年5月过期,已作损失处理。
(4)A公司通过网红直播带货方式销售货物,按销售额的20%支付手续费,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中,支付甲公司的货款,对A企业的预缴企业所得税和汇算清缴有什么影响?
(2)业务(2)中,A公司支付返利时,应进行怎么样的会计处理?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业务(2)中,A公司销售货物给购货方时,如果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返利需要取得什么凭证?
(4)业务(3)中,过期损失的存货,相关的进项税金是否需要作转出处理?
(5)业务(3)中,按税法规定,计提的准备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6)业务(3)中,实际发生损失时,应作纳税调整的金额是多少?
(7)业务(3)中,实际发生损失进行纳税调整时涉及哪些会计科目?
(8)业务(3)中,发生损失的存货在进行处理前,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做备案?请简述处理方法。
(9)业务(4)中,收到直播带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是否能全额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是否能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