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
    (来学网)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 B.
    (来学网)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C.
    (来学网)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 D.
    (来学网)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原则为“上级复议”。同时应牢记以下特殊管辖规定:
(1)共同决定找共同上级。
(2)撤销前决定找继任者上级。
(3)总局决定找总局。
(4)仅对加罚决定不服,找同级;对处罚和加罚决定都不服,找上级。